
脱发人生之一
女人金莲男人发
俗语说的好:男人头,女人脚。男人的头和女人的脚都是各自身上的亮点。古往今来,女人都是脚的奴隶。旧社会女人将自己的脚蹂躏成小小金莲,为的就是将它培植成宠幸于男人的经济增长点。有诗云:对襟披风轻巧巧,三寸金莲左右分,三寸金莲写就女人一部血泪史。
雄鸡一唱天下白,女人翻身做主人。淑女进了博物馆,满街横行的都是野蛮女友和野蛮老婆。野蛮女人的脚亦散发出新时代的野味儿,我老婆的脚就是一例,“美丽的大脚”厚如肉山,肥不见骨,筋肉恣肆,很容易让人联想起某种野兽的掌,夜里半梦半醒间不慎摸上一把,不由惊出一身冷汗,还以为自己正与熊同眠。
金莲作古了,女人都变成男人了,男人又何必拘泥于自己青丝如云呢,有头发固然美观,没头发也不必嫉妒,发型做得再靓,也没有人轻易会相信你在家里的位次能进入前两名,假如家里不幸养着一只狗的话,男人的位次肯定还得下跌。道理就这么简单:在家当不当劳工,出门当不当孙子,这都跟头发无关。
当然也有些令人欣慰的消息,据说若干世纪后,光头无发将是衡量美男子的最重要指标,这一伟大的预言如果真能变成现实,那我等秃瓢儿岂不就成了美男先驱啦!耶!于是我在脱发日渐严重的逆境中进一步坚定了生活的信心,骄傲地昂起一马平川的头颅,任老婆调侃:无边落木萧萧下,一颗秃头闪闪来。
春风曾绿俺的头
草树知春不久归,百般红紫斗芳菲。别看现在的我头发凋零,浑不胜簪,曾几何时我也有过长发飘飘、青春洋溢的写意生活。
我的青春期是在上世纪80年代度过的。当时在很长一段时间里,受香港电影的影响,年轻人中流行长发。都是躁动不安的半大小子,谁能拒绝潮流的诱惑。于是顶住爹妈的痛骂,“忍辱负重,蓄发明志”,宁肯屁股挨上老爹的大脚丫子,也如烈妇捍卫贞操般誓与长发共存亡。头发终于长出来了,即便乱如鸡窝,也好似侠客平添了60年功力,心里的感觉简直就是3.1415926,一个字,那叫派!
学校一时间“处处是长毛”,上课时,全体坐定,一色的前发齐眉,后发披肩,俨然是一屋子山顶洞人。老师们进入教室的第一件事总是掩鼻开窗,原因很简单,大多数男生都酷爱长发,厌恶洗头,于是教室里人味扑鼻,三日不绝。
长发好处多多,如果愿意听课,可以把头发拨开,“露耳恭听”。如果给女生写信写累了,而且自己的眼睛足够小的话,那就可以放心大胆地躲在长长的刘海后面打瞌睡,当然被老师抓了现行,揪住头发,拎出教室罚站的情况也屡见不鲜。此时最美妙的音乐就是下课铃声,铃声一响,牛人们都睡师猛醒,精神抖擞,冲出牢笼,豕突狼奔。乱发在脑后狂舞,每个人都好似拖着大尾巴的哈雷彗星。
当然长发对我们也有不便之处,一是降低了打架的技术含量,男生打架象吃饭,自从留了长发,各种高级格斗技法统统摈弃,交战双发一律抓头发、挠脖子,除了嘴里不喊:“打死你这养汉×!”之外,其余皆同村妇打架一模一样。二是增加了分辨男女的难度。上学时,邻村发生过一件真事,三个流氓兴高采烈地将一长发女郎拖进玉米地,扒下裤子,正欲行事,发现搞错了,恼羞成怒,用刀子将那倒霉孩子的屁股扎成了“生日蛋糕”。此后,我们老家很多家长都这样威胁不爱理发的孩子,“再留长头发,就让贼把你兔崽子拖玉米地里去!”
时光荏苒,转眼大学毕业到中学任教,到了求偶的年龄,却“貌丑无颜见父老”,心里安慰自己“老树着花无丑枝”,于是又留了起长发。还用摩丝把头发一律向后梳成伟人的背头。腆胸叠肚招摇于校园之内,别说,还真吸引了部分女同事的眼球。一次,我听到两个美眉教师在背后嘀咕我,不禁喜上眉梢,驻足倾听。“哎,刚才过去的那是谁啊?”“你说哪个啊?”“嗨!就是那个新来的,40多岁留背头的那个!”土匪我那年"芳龄"25岁,听了她们的话,我真的不想活了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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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7-2-26 13:58